深圳个人破产重整需要什么资料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破产程序分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种,其中主要是清算和重整两种。深圳个人破产律师之前和大家梳理了个人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的相关知识,今天我们详细讲解个人破产重整的知识‘深圳个人破产重整程序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破产重整,即债务人有未来可预期收入的,提出合理合法的重整计划方案,经人民法院批准后由债务人执行,以实现债务清理和经济重生。自法院受理重整申请至重整程序终结(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重整期间,不超过6个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不超过5年,可延期,但延期最长不超过2年。
重整程序中,相较破产清算程序,债务人所受的限制和约束较为宽容。如对于消费行为、出境等行为的限制,在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时即可解除,重整程序中也无任职的限制。那么深圳个人破产重整程序需要什么资料,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

(1)重整申请信息
载明债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联系方式,并说明破产原因与破产经过;

(2)重整可行性报告或重整计划草案
详细说明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行性,有相应证据材料的,一并提供;

(3)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身份证、居住证或公安局出具的三个月内主体证明文件;

(4)债务人在深连续三年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出具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

(5)债务人纳税证明

(6)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清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载明债权信息,包括债权人姓名、联系方式、债权数额、债权证明、清偿状况材料、诉讼材料等;
载明债务信息,包括债务人姓名、联系方式、债务数额、债务证明、清偿状况材料、诉讼材料等;

(7)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分类载明各类财产名称、财产取得方式和时间、财产价值、是否与他人共有、是否有抵押担保等信息,并准备好各类财产证明如银行卡、存折、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股权证明、保险保单等。对于无权属登记的财产,请记录成册并附照片,并分类汇总;

(8)收入状况说明及凭证
载明收入类型(例如工资、租金)、收入方式(例如银行账户、现金支付)、收入数额、收入来源信息(例如雇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租户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分类提供相关凭证(例如劳动合同、租赁合同);

(9)债务人所涉诉讼、仲裁、执行情况及凭证
载明每一个案件的案号、程序类型、生效时间,并附相应法律文书;

(10)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成年近亲属的基本情况【如有】
载明所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扶养费数额及支付时间、是否有其他共同扶养人等信息,并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深圳个人破产重整程序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可以登录深圳破产清算律师网,找专业的个人破产律师在线咨询。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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